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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各教学单位并全体任课教师: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并全体任课教师: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学校本科教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返校报到、注册工作安排

 原定于222日、23日的本科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推迟,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全体本科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待接到学校通知后方可返校。

 二、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1.按照“延期开学不停学”原则,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制定延期开学期间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明确每门课程教学形式和教学调整安排。要求各课程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我校慕课资源建设,采用在线直播教学、SPOC教学、慕课视频教学、学校课程平台推送教学等形式开展网络教学,确保教师校内不停课、学生校外不停学。

 2.请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确定网络教学形式,提前做好课程网络教学设计,明确课程网络教学要求,制定网络教学实施方案,并按课程开课时间按期组织开展网络教学。关于课程内容、学时学分、成绩评定等教学管理要求原则上不变,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网络教学的需要适当调整原课程大纲中教学内容安排,网络教学学时计入课程学时,教师网络教学工作计入正常教学工作量,疫情解除复学后恢复课堂教学。

 3.对于个别受到场地、设备限制不具备开展网络授课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做好课程教学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以复学后在本学期内完成教学任务为主,对确需调整开课学期或延至下学期的课程,需课程组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于开学前通知选课学生。

 4.各教学单位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前四周开课的课程,确保课程网络教学按期开展,保证网络教学期间的课程答疑、作业批改和平时课程考核工作,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5.请各教学单位在27日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延期开学期间教学组织实施方案,组织任课教师根据 “附件1:教务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教学建议工作方案”,确定各课程教学调整方案,明确课程网络教学形式,学院汇总填写“附件22019-2020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课程教学调整方案统计表”,连同本单位延期开学期间教学组织实施方案一同报教务处备案;

 6.请前四周开课的任课教师在216日前完成延期开学期间课程网络教学实施方案,提交学院审核。其他课程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7.请各教学单位于219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教务处,221日前教务处将组织教学检查;

 8.请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务必在221日前,将延期开学期间课程教学调整教学方式、教学时间、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等重要内容通知到所有选课学生。为了确保与学生联络渠道畅通,请各学院指派一名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收集学生关于教学意见、问题和反馈信息,然后报学院教学科统一协调、上报处理。

 9.请前四周开课的任课教师于224日开始,按照课程原定教学时间安排开展网络教学,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展教学的,要做好情况说明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10.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网络教学要求,做好平台对接和技术支持工作,同时将根据需要会同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培训等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的顺利开展。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期完成,保证学生如期毕业和派遣,毕业设计(论文)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远程指导方式正常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进度安排不变。

 2.为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进度,请指导教师制定延期开学期间毕业设计网络指导要求,并将网络指导要求通知学生。

 3.请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开展指导工作,定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邮件等网络通信方式对学生进行检查、指导,每两周至少填写一次指导手册。

 4. 对于以实验、调研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课题,如因不宜开展网络指导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可重新调整选题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并在院系备案,确保学生毕业设计正常开展。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预计在六月中上旬完成。关于本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似性检测、评审答辩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形式和具体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安排。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和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四、其他专项教学工作安排

 1.春季学期补考安排

 原定于37日、8日的补考时间推迟至复学后第二周周六、周日进行,复学后第一周组织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包括已批准缓考的学生)进行网上补考报名。

 2.休学、复学、保留学籍手续办理安排

 教务处将在教务系统中开发日常学籍管理模块,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休学、复学、保留学籍等日常学籍手续的办理,学院、教务处进行电子审批,待开学后再补办用于归档的纸质手续。

 复学学生选课问题仍在原定时间(224日至28日)进行处理,复学学生将选课需求通过邮件发送至所在学院教学科,28日下班前进教务系统查看课表,按照网络教学安排上课。

 3.春季学期学业警示安排

 原定于春季学期进行的学业警示工作按照新的开学时间顺延进行,预计开学后第四周和第五周进行,各学院根据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前做好警示学生测算,督促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复习,做好补考准备。

 4.辅修、双学位安排

 下学期辅修、双学位课程暂不进行网络授课,待开学后按照原课表安排上课,如上课学时不足将利用平时周末或暑假进行补课,如果课程时间与学生其他安排冲突,复学后第一周学生可申请退课,教务处将联系财务处进行退费。

 5.教室管理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施行封闭管理,原定假期期间开放的教室目前已经关闭,教室封闭期间一律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借用。教室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信息和专项工作通知将会及时通过邮件、网站、MIS等渠道进行发布。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请学院教学科通知到所有选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广大师生如有需要教务处办理、协助、协调的工作,可随时与教务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或直接联系教务处领导。


教务处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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