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指示精神,将人文交流理念融入交通行业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交通行业+人文交流”创新发展,加强交通行业人文交流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交通行业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北京交通大学决定合作共建“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伴随着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我国“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日益增多。由于各国的历史、政治和发展轨迹不同,制度、法律、文化存在差异,我国行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短板和困难,其中人文交流不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文基础。人文交流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是推进相互理解和尊重、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是务实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做好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交通行业企业在海外实现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意义重大。企业“走出去”需要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尊重各国人民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加强同沿线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注重在人文交流方面精耕细作,为交通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下更为广泛的社会和民意基础。我们倡议将“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融入交通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人才培养和工作实践中来。进一步重视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讲好“一带一路”交通故事,传播好“一带一路”交通合作和发展的声音,为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民意氛围。
与行业特色鲜明、学科实力雄厚的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建设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有利于搭建资源、研究与行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的新平台,针对交通行业企业的特点开展人文交流研究,为交通行业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智库支持、人才培养和资源服务;有利于发挥高校五大功能,推动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度融合,五育并举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使之拥有中国精神、世界眼光、天下情怀;有利于为企业在国内外发展提供人文交流理论指导、专业人才支撑、技术创新支持和解决发展问题的方案等,促进高校对外开放与交通行业企业“走出去”协同发展,满足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化高质量发展需求;有利于向交通行业传播人文交流理念,推进人文交流做实做深做细,提升行业企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行业企业与高校发展的“双丰收”,为实现民心相通和人民友好做出贡献。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1.采用“交通行业+国别”的模式对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中国铁路等交通行业企业在海外发展提供服务。
2.开展交通行业“走出去”对外话语体系研究。承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行业“走出去”愿景与行动解读,推动构建符合人文交流理念的对外文化推广体系,提升对外文化传播能力。
3.推动多方产学研融合。推动中方高校、铁路等交通行业企业与海外知名相关行业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开展科学研究。
4.提供中国交通海外舆情发展咨政服务。为中国交通行业海外发展提供舆情、公共危机事件处置专业咨询和决策服务。
5.提供交通行业海外发展应用研究服务。向企业推荐并协助引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环保节能的优质项目、技术、方法或设备等。
6.采用“技术+人文”模式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轨道交通人才。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开展订单式留学生培养和定制式学员高端研修。
7.采用“专业+人文”模式培养人文交流使者。对在校生加强人文交流理念教育,提升学生人文素养、人文交流意识和能力,培养交通行业高素质复合型能够促进民心相通的涉外人才,根据需要开发课程和教材。
8.打造志愿交流服务品牌项目。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交通行业企业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协助行业企业加强与当地民众的沟通,树立良好形象。
9.举办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高端对话、学术会议等。编写出版公开刊物和内部参考读物,宣传推介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的实践经验。
10.其他相关工作。
三、相关事项
1.研究院依托北京交通大学建设。研究院设立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机构。
2.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旨在加强客户资源、国别资源、课程资源、研究资源等建设,面向交通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3.欢迎交通行业院校、企业及相关社会机构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交通行业院校、企业及社会机构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4.有意向、有需求的院校、企业、社会机构和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和人才培养培训等事宜。
5.有意申请成为研究院副理事长单位或理事单位的行政部门、院校、企业、协会/学会和相关主体请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或与联系人洽谈沟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
吴丹丹 010-51688643,13811637168, ddwu@bjtu.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孟 祥 010-64491850
附: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申请表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
2021年12月16日